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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总会见到一些“疑似叉车”,无论是督查组织、查验组织还是运用单位,往往由于“不确定”,或许求教于专家,或许凭感觉争辩一番。
叉车的定义和分类:
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督查规程》(TSG N0001-2017)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和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而机动工业车辆只要叉车一种。
叉车是指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堆垛作业的自行式车辆。
叉车只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旁边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车六类。
叉车组成三要素
从叉车定义可知,判别叉车的三个关键要素——门架、货叉、自行式。看到一台车辆,如果任何一个组成要素不满足,那就能判别它不是叉车。
门架是指用来搬运载荷的货叉架或由数对运动立柱中之一对在固定立柱上进行滑动的框架结构件。
货叉是叉车Z常用的取物设备、叉车也由此得名。叉车装有两个如字母L的货叉。货叉的水平段是叉放货物的工作部分,笔直段是支撑部分。
自行式工业车辆是指至少有3个车轮,并带有动力驱动设备的轮式车辆(不包括那些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设计用来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在货架上分层堆垛各种货物,并由一个操作者控制。